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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航空运输的性质出发,一般把航空运输分为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两大类。 根据《民航法》第107条的定义,所谓国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而所谓国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
人类的航空活动首先投入军事领域,而后才转为民用。现代战争中制空权的掌握是取得战争主动地位的重要因素。因此很多国家在法律中规定,航空运输企业所拥有的机群和相关人员在平时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作为军事后备力量,在战时或紧急状态时,民用航空即可依照法定程序被国家征用,服务于军事上的需求。
航空运输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特殊形态的产品一一“空间位移”,其产品形态是改变航空运输对象在空间上的位移,产品单位是“人公里”和“吨公里”,航空运输产品的商品属性是通过产品使用人在航空运输市场的购买行为最后实现的。
电子商务在航空运输领域的应用集中在电子客票,电子客票是航空运输电子合同的表现。电子合同是一种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书面合同,承诺人通过数据信息形式发送要约,采用到达生效主义,承诺一经到达要约人处合同当即成立,并经承诺人确认生效。但是电子客票在中国现行航空法律框架下不是“客票”,其订立程序也和现行法律规定有冲突,有待通过已经颁布的,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解决。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新法优于老法”的观点,我们相信有了法律的保障,我国在航空领域的电子商务会发展得更好。